第十二课 两种人:亚当与基督(罗5:12–21)
一、引言
1. 本段经文的重要性:本段经文与本段的上文和下文有什么关系?这段经文是上文的结语还是下文的引言呢?
a. 本段经文是罗马书的高峰;
b. 保罗用时代的观念来思想。
2. 两个领域是互相对立的。一个是由死支配的领域,死支配着所有的人,这是属于亚当的时代;另一个是由生命支配的领域,生命支配一切,这是属于基督的时代。保罗的回答是清楚的,就是新的时代,也就是生命的时代,已经临到我们了。虞格仁说,以此为背景,福音的意义就能够最清楚地看出来了。福音给我们这些被死的权势束缚的人带来这个信息,即新的世代,生命的世代,已经突然向我们出现了……在人们要期望他为“那将要来的”情形下,则新时代只能称为“将来的时代”。但现在自从他来了以后,它不再是将要来的了。自从基督复活以来,新时代在我们的世界上已经成为真的事实了(参虞格仁,页14–20)。
二、与上下文的关系
1. 罗5章前半段结束之前提到了基督的死(罗5:8–10),下半段(罗5:12–21)就很自然的从“死”的根源与“死”的解决来带入主题。罗6章讲到基督的死与基督徒属灵生命的关系,因此是与上下文的思路连贯的。
2. 罗5章的这两大段都以“藉(因)着基督得”(罗5:11、21)来结束,可看出使徒保罗是有次序的表明基督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3. 在上半段里,保罗把我们与神和好及我们在末日的得救,追溯到神儿子的死。他的解说立刻引起一个疑问:基督一人被钉十字架,怎能给许多人带来福气呢?保罗就把亚当和被称为“第二亚当”的基督,作一比较,使我们看到一个人的行为可以较许多人受影响。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罗5章上半段讲称义的好处,下半段讲称义的中保耶稣基督。
三、亚当的介绍(罗5:12–14)
1. 基督以前的人类历史:3个阶段:罪、死、众人都要死(罗5:12)。
2. 今日死亡临到所有的人,不仅仅是因为所有的人都像亚当一样犯了罪,也是因为所有的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来7:10)。这在神学上称为“同体说”或“代表说”。
四、亚当和基督的比较(罗5:15–19)
1. 相似点:一人的行为影响了许多人。
2. 相异点:动机、效果和性质。
a. 动机:亚当的行为是“过犯”,是任性的。基督的行为是“恩赐”,恩惠的自我牺牲(罗5:15)。
b. 效果:定罪与称义,死亡和生命(罗5:15–17)。以前死亡是我们的王,如今我们并非以一个王国来替换另一个王国,如果是的话,我们仍然是被统治的奴隶。我们一旦从死的统治中被释放以后,便要开始反过来统治死亡。我们不再是属民,而成为君王,与基督一同作王。
c. 性质:一人的悖逆与一人的顺从之不同(罗5:19)。
3. 我们是被定罪或被称义,得永生或得永死,在乎我们是属乎哪一族类─是属乎那属于亚当的旧族类,还是属乎那属于基督的新族类。所有的人都是在亚当里的,因为我们生下来就在亚当里,但不是所有人都在基督里,因为我们必须凭信心才得以在基督里。我们生下来就在亚当里,被定罪,要死亡,但我们凭信心在基督里,便被称义,得生命。
4. 加尔文在16世纪解释罗5:20时说,罪制服了人,并辖制着人,然而恩惠却临到人类而来帮助人。保罗使我们看到,恩惠更显多如同从天上倾倒下来的恩雨,丰盛泛溢,不但是胜过了而且还吞灭了罪的洪流。由此我们可以学到一个功课,律法使我们定罪的目的,并不是要我们继续留在罪中,乃是要使我们认清我们可怜的光景,因而带我们到基督面前去,神差遣基督到世上来如赛61:1所言,是医治病人,拯救被掳者,解救受逼迫的人。
祷告
主啊,每当我们看到人心的败坏和社会的不公不义的时候,帮助我们回到你自己的话语,从圣经真理中寻求力量,谦卑悔改,重新立志,让基督的恩惠被传开,使众人经历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的福气。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