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脱离律法(二):律法的软弱(罗7:7–13)

一、引言

律法在犹太教的重要,独一真神、神的选民、律法和圣殿。本书有50次使用律法这字,新约有154次,罗马书的“律法”一词占新约的三分一。保罗书信共享了85次,占新约的一半多。

(“附录三:罗马书的重要笔记”二、律法,九、在律法之下与基督的律法)

二、律法是罪么?(罗7712

绝对不是,那么我们要认识律法与罪恶的关系:

1. 律法显明罪(罗7:7,3:20)。

2. 律法惹起罪(罗7:5、8),如我们本来无意犯规,但因有了规定以后就容易触犯。

3. 律法责备罪(罗7:9–11)。

罗7:7的问题在罗7:12得到解答,但却引来第二个疑问。

三、律法叫我死么?(罗713

绝对不是,叫我们死的是罪。例如:某人因偷东西犯法入狱,他是否要因法律太严而埋怨呢?可能会,因为没有这样的法规,他就不须入狱。但入狱根本的问题是内心的罪和品格问题。同样的,叫我们死的好像是律法,但实际上是罪。

那些废除道德律论者也就是自由主义者,他们认为,规定太严是问题的原因;其实真正的问题在罪,而不在律法。律法的弱点在它只能显明罪、惹起罪和责备罪,并不能救我们脱离罪。

(加尔文的解释)

“……为了要使罪藉着诫命变成更加邪恶。”(《新译本》)

“……叫罪藉着诫命显出它是有罪到极点的。”(《吕振中译本》)

四、罗71484的预习问题

1. 罗7:14以下所讲的内心矛盾,是保罗在信主之前还是在信主之后的经验呢?信主的人也有“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的问题吗?

2. 一个不信主的人会不会承认:“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他还会不会表示:“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罗7:22)?

3. 你能不能看出罗7:14–17与7:18–20是重复将一件事讲了两次?作者为什么这样写呢?

4. 你有没有试过罗7:24(“我真是苦啊!”)的吶喊经验呢?

5. 保罗在这内心的交战中,有没有得胜?关键是什么呢?

祷告

主啊,我们再一次来到你十字架下面,仰望你的洪恩与大爱。求主帮助我们认识罪恶的可怕、邪恶到极点,因此,也求你擦干因罪过的残暴而流泪的人;医治因邪恶而受伤的心灵。主耶稣啊,房子和大楼人能建立起来,但幸福的人生却有脆弱倒塌的,求主扶持这样的听众。你的话亘古不变,你的爱今天与我们同在。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