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课 正统教会的合一

一.教会合一是神的心意(弗4章)

1. 以弗所书4:1

神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让我们可以与神和好,成为神家里的成员。我们应当如何回应?

2. 以弗所书4:2-3

第一是保持合而为一的心。我们要有合一的生命,才能有合一的行动:谦虚、温柔、忍耐,爱心、宽容,和平等特质。这些特质是生命的果子。

3. 以弗所书4:4-6

合一的基础,是我们所信的同一位神,同一位主,同一位圣灵;所有被主耶稣基督所拯救的教会,都是一个身体。神的美意是,借着主耶稣基督,将各样的恩赐赏给教会,使教会因此可以建立起来。

4. 以弗所书4:11-12

保罗在这里列举了神赐给教会的领袖的恩赐,以致信徒和教会得建立:

a. 成全圣徒:帮助信徒的生命成长、成熟

b. 各尽其职:信徒的生命成熟后,也要参与事奉

c. 建立基督的身体:当信徒的生命成熟,努力参与事奉,一间成熟的教会就建立起来了

保罗所指的不只是一间教会,而是基督的身体──教会彼此相助一起成长。

5. 以弗所书4:13-14

a. 合一不是建立在形式上,而是建立在信仰上。不是建立在真道上的合一,是虚假的合一,不会长久。如果所有教会对真理都有清晰的认识,那么,因着真理的缘故就能够保持合一。不愿意合一,只有两种解释:(i)教会根本不认识真理;(ii)所认识的是错误的道理。

b. 合一是建立在认识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上面的。在主耶稣基督和祂的救恩上有一致的认识,就可以合一。其他枝节问题不应当影响合一。

c. 保罗劝勉我们要不断成熟,不要再作小孩子容易受骗上当。在东方闪电教和门徒会猖獗的时候,不少信徒受骗上当,轻易跟着异端跑了。所以,教会无论是为了对抗异端,还是为了教会本身的成长,或是与其他教会合作,只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就是教导信徒,在真理上扎根成长。

6. 以弗所书4:15-16

a. 合一不是用虚假、谎话得来的,而是建立在真理之上。无论是信徒或教会之间,都应以诚相待。大家可以表达不同的意见,只要不是牵涉到核心信仰,都可以让步。要有爱心,互相包容。

b. 主耶稣是教会的元首,是教会的头。所有属主的教会,都应顺服在主耶稣基督的权柄之下。

c. 真正的合一不仅在表面上,形式上,乃是在主耶稣基督的管理之下,互相合作,一起发挥功用,使主耶稣基督的教会可以一起成长。

二.摒除教会不能合一的因素

A. 对真理的认识不足

1. 这是影响合一的最大障碍。在国内的教会中,很多教导并不是出于圣经,而是一些规矩、遗传,代替了神的道,还自以为热心呢!这样不仅使弟兄姊妹在信仰上有偏差,而且会严重影响合一。

2. 教会只有按圣经真理来教导,以主耶稣基督和祂的救恩为信仰的核心,才能建立稳固的根基;教会之间也才有共同的信仰作为合一的基础。

B. 过份高举教会的传统

教会发展了一段时间,都会有自己的传统。有些传统有助教会的成长,就应当持守。但有些传统就不一定要坚持,也不一定要以此作为与其他教会的分别。

1. 山头主义:一心想要建立自己的势力

a. 不少教会的扩展带有自私的目的:想到扩大自己的地盘和势力范围。教会的发展不应为了个人的野心,而是为了回应主的大使命。

b. 有些教会希望联合其他小教会,成为一个团契或教会的网络。有的教会网络之间彼此帮助,一起举办营会,一起训练年青人,一起宣教;但也有些教会为了拉一些小教会到自己的网络里,而和其他教会产生了矛盾。

c. 几个建议:

i. 不要竞争,要彼此合作

ii. 不要只是拉教会,而是要牧养教会

iii. 应当更加重视传福音,更加重视开荒布道

2. 个人崇拜:过份高举某位教会领袖

a. 尊重教会领袖是应当的,但不应过份。过份高举某位领袖,不但对他有害无利,对教会也会造成伤害。

b. 个人崇拜影响教会之间的合一。如果领袖之间有任何矛盾,也会影响教会之间的合一。哥林多教会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c. 建立基督的教会,应把人带到主耶稣基督面前,教导人跟随基督,而不是跟随某个人,就可以避免分门别类的事情发生。

3. 历史包袱:教会过去的矛盾一直被传下来

a. 例如:在某些地区,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之间存在着很深的分歧,这里面有很多历史根源。

b. 让我们向前看,在一个地区如果同时有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而且双方都持守纯正的福音真理,那么大家就都应放下成见,互相接纳。其实,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各有优势,如果能够互相合作,必能取长补短,一起兴旺福音,见证主名。

三.不同的合一方式

A. 属灵的合一

1. 灵里合一表示我们信靠同一位神,有同一个信仰。虽然信仰的表达方式、背景可能不同,却仍可以在灵里合一。

2. 灵里合一表示互相尊重,互相接纳。每间教会都有不同的问题,既然神愿意接纳我们,也接纳其他教会,我们彼此之间也应能互相接纳。

3. 要在灵里合一,最重要还是在真理上追扎根成长。只有在真理上打好根基,才有合一的基础。

B. 组织上的合一

1. 组织上的合一,表示一些志同道合的教会愿意走在一起,成为一个团契、网络或宗派。

2. 例如香港教会中比较大的宗派都有联会,负责同宗派教会之间的联系。同一宗派的教会,除了在信仰上保持一致外,各堂会在牧养上、经济上、行政上也相对独立。联会就负责组织联合聚会、宣教事工、植堂事工,按立牧师等。

3. 中国教会也可以走这条路:不断开荒布道,建立教会,彼此之间互相支持,又相对独立。如果吸收其他教会成为会员,就要尽上教导和牧养的责任,首先达致灵里合一,再进一步在组织上合一。

C. 事工上的合一

1. 一个地区的教会可以一起在事工上合作,来体现在灵里的合一。

2. 宣教是教会合作的最佳平台。大使命是主耶稣交给所有教会的使命,仅靠一间教会是不可能完成的;如果教会能够合作,在福音未及的地区宣教,将是一个很好的见证。

3. 教会在事工上的合作千万不能自私和小器。为了主耶稣的福音、天国的事工,一定要放下个人及个别教会的利益。

四.我们的盼望

1. 盼望中国的教会不断成熟起来,在真理上扎根,在灵里合一,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2. 三自教会是政府认可的教会,除了要持守福音真理之外,也要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传福音,为主作见证;有能力也应当帮助家庭教会的发展,而不是增加他们的难处。

3. 家庭教会遍布全国各地,需要在真理上扎根,也应放下包袱,愿意与所有持守真理的教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