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从下往上教:教学评估
一.新约的“省察”概念
约出现20次,意思是分辨(discern),察验(find out),试验(test),省察(examine),证明(proved,林前8:22)。
1. 分别是非
省察是分别是非
(罗 2: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
(腓 1:10)使你们能分别是非(或作:喜爱那美好的事),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2. 察验
神的旨意、主所喜悦的事、善美的,(罗 12:2)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弗 5: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帖前 5:21)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
a.神察验我们的心
(帖前 2:4)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
b. 自我察验
(加 6:4)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3. 省察
(林前 11:28)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
4.试验
(林前 3:13)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
(林后 8:8) 我说这话,不是吩咐你们,乃是借着别人的热心试验你们爱心的实在。
(林后 13:5)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
5.其他
(罗 14:22)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林前 16:3)及至我来到了,你们写信举荐谁,我就打发他们,把你们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去。
二.课程的整体性
教导的课程有其整体性,包括
1. 对象的需要
2. 课程的宗旨
3. 教材的选定
4. 教案的目标:知、情、行
5. 评估与检讨
6. 修订课程
三.评估建议
三种层面的评估:教师自己的评估、学生的评估和教师的领导(传道人或校长)的评估。
四.评估表的制作
1. 参照他人所作的简单评估表(教会外的也可参照,餐馆的意见书也可成为例子。)
2. 传道人和教师一齐策划
3. 定期评估并存档比较
4. 评估后,与同工讨论再修订。
五.教师的自我评估
A. 内容方面 (□很好、□好、□可、□差、□很差)
1. 是否符合圣经?
2. 是否有条理?
3. 是否切合需要?
4. 是否切合受众水平?
5. 是否与课程目标一致?
6. 是否能增进学员的知、情、行?
B. 表达方面 (□很好、□好、□可、□差、□很差)
1. 是否引起兴趣?
2. 是否容易理解?
3. 是否留下深刻印象?
4. 是否具有创意?
5. 是否有学员的互动?
6. 是否耐心解答学员的疑问?
C. 环境方面 (□很好、□好、□可、□差、□很差)
1. 环境是否干净整齐?
2. 家具器材是否齐备?
3. 光线、空气是否理想?
4. 是否安静,不影响学习?
5. 是否安全,可安心学习?
D. 整体方面
1. 本科目的优点、缺点,当改进与深入发挥的部份是甚么?
2. 上课时的情况如何?
3. 课外时间的关怀与代祷是否足够?
4. 备课是否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