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放弃权柄的保罗典范(林前9:1–27)
前言
真正的爱,是为了别人的益处而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自由。保罗在林前9章以自己为例子。
一、职分的“印证”(林前9:1–2)
1. 林前9:1─根据徒1:21–22,作使徒的一个条件是要见过复活的主。可能有人质疑保罗使徒的权柄,保罗就说他也符合这个条件。虽然他没有跟随过在地上的耶稣,没有做过主的门徒,可是复活的主曾经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向他显现。
2. 林前9:2:
a. 保罗的意思,是别人可以质疑他使徒的职分,哥林多教会却不能,因为这教会正是他花了18个月所建立的。在他们身上,保罗看到自己被神呼召作使徒的成果。哥林多教会就是保罗作使徒的印证。
b. 在当时那个文盲的时代,“印证”很重要。在泥土、蜡或别的物质上压下的印记,是归属的记号。印记人人可见,人人知其意义。印记成了证实的凭据。我们的职分也需要印证,弟兄姐妹要从我们身上看到神仆人的风范。
二、难道我们没有权柄?(林前9:3–6)
保罗提出他应该有的权利,可是他放弃了。
1. 林前9:4─原文没有“靠福音”的字眼,只有吃喝。当传道人在教会事奉时,教会应该给予传道人吃喝的支持,也就是经济上的支持。保罗说:我在教会里事奉,难道我没有领取你们给我经济支持的权利吗?
2. 林前9:5─当时包括彼得在内,大部份使徒是带着妻子,两人一起服侍的。这里暗指,如果传道者已婚,教会应该支持他全家的需要。保罗特别提出矶法(彼得)作为有力的例子。“主的弟兄”指约瑟和马利亚的其他儿子。
3. 林前9:6─保罗和巴拿巴没有从安提阿教会取得经济支持(徒13–14章),而是以织帐篷为生,直到后来才接受腓立比教会的支持(腓4:15)。
三、保罗本应有的权利(林前9:7–14)
A. 从常识的角度看(林前9:7)
保罗本来可以从教会取得经济支持的权利。他举出3个例子佐证:当兵、栽葡萄园、牧养牛羊。
B. 从律法的角度看(林前9:8–13)
1. 林前9:9─牛在场上工作时,肚子饿了就会随口吃一些谷物,主人不会拦阻,而是会满足它身体的需要。
2. 林前9:10─打工的人存着指望,希望到了时候可以领薪水,这是很正常的。同样,在教会服侍的人指望可以稳定地领薪水,也是正常的,并且是他的权利。
3. 林前9:11─“大事”一词,暗示教会很多人不尊重作为传道人的保罗。保罗却说,传道人从教会接受经济支持是理所当然的,怎算是大事呢?
4. 林前9:12上─教会可能有差别待遇。亚波罗和矶法都曾在哥林多教会服侍,可能他们曾经得到教会在经济上的支持,但是保罗却没有。
5. 林前9:12下─保罗是“忍受”而不是享受。面对教会里有人反对他,保罗就自立谋生,不给反对的人留下把柄(参帖后3:8)。其实,保罗是为了对方的益处。如果保罗拿教会的经济支持,那些人就以为接受福音要付出金钱的代价,或是有一些其他错误的观念。保罗宁可放弃自己的权利,把拦阻福音的障碍除去。
6. 林前9:13─保罗提出两个论据(民18:8–31):
a. 在圣殿里事奉的祭司;
b. 服侍主的利未人。
C. 从耶稣的教导看(林前9:14)
太10:10及路10:7记载耶稣说过这样的话(另参提前5:17)。
四、“不求人”的保罗(林前9:15)
1. 保罗是性情中人,宁可死也不叫福音因他的权利而受到拦阻。保罗即便有需要,也不为自己该有的权利来求人,而是只向神求。
2. 戴德生(Hudson Taylor, 1832–1905)在1853年到中国宣教,经费也是完全以信心依靠神:不求人馈赠,不向人借款,不表彰捐款人的姓名。
五、除了顺服,还要甘心(林前9:16–18)
1. 林前9:16─“不得已”是催迫的意思。保罗受到神的催迫,就顺服神,接受神给他的托付。如果他失职,就要面对神的审判。
2. 林前9:17─传福音也需要甘心。没有基督徒可以说“我没有传福音的负担!”传福音是我们的责任。
3. 林前9:18─保罗说他的赏赐就是可以不用领教会的薪水,而是有织帐篷的钱来帮补他,让他可以传福音。其实,当我们可以在教会做义工,有其他方面给我们经济的支持,让我们可以服侍神,这就是我们的赏赐,应该感谢神。
六、 行使权利的关键(林前9:19–23)
1. 林前9:19─保罗的目标很清楚,就是要多得人,让更多人得救。
2. 林前9:20─“律法”是指犹太人的律法。保罗已经成为基督徒,可是为着犹太人的缘故,他还是愿意遵守犹太律法的生活规条,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向犹太人传福音,让他们不会排斥他。
3. 林前9:21–22─“没有律法的人”是指外邦人。保罗不是骑墙派,而是掌握了罗10:4的精神:“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所以,只要能使人得救,他自己的权利、自由、习惯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4. 林前9:23─保罗对于自己的所言所行,考量的关键是对别人的得救有没有帮助。
七、拚命传福音的保罗典范(林前9:24–27)
1. 林前9:24─用参加竞赛的拚命态度来传福音。
2. 林前9:25─为要得胜,所以有节制。
3. 林前9:26─为要得胜,所以有目标。保罗的目标很清楚,除了林前9:23所说的“要与人同得这福音”,也是林前9:19所说的“为要多得人”。
4. 林前9:27─“反被弃绝”不是说他自己不得救,而是被取消奖赏。如果我的生活没有目标,没有见证,后来反倒让我传福音的对象跌倒不信,那么原本因为他信主而我有的奖赏就被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