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 保罗的榜样(林前10:14–11:1)
一、 我是怎样面对试探的?(林前10:14)
1. 神会在我们受试探的时候开路,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主动去挑衅试探。我们必须逃避试探。
2. “逃避”一词在原文是现在式,所表达的不是时间,而是状态,是一个持续不断的状态。保罗要我们持续不断地逃避,而不是去主动挑衅。
二、 我是怎样听道的?(林前10:15)
1. 宗教改革的时候,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提出“唯独圣经”,意思就是没有权威人士,只有权威圣经。
2. 纵使保罗是哥林多教会的开国元老,可是他依旧对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姐妹说:“你们要审察我的话。”“审察”的意思是审判,保罗要他们详细去判断孰是孰非,分辨他的话是否合乎圣经。就像徒17:11说庇哩亚人“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
3. 在教会里,不管讲员是谁,会众不能照单全收,而是要按着神的话语来分辨和吸收。
三、我与谁“同伙”?(林前10:16–22)
A. 林前10:16
1. 保罗开始以圣餐作为例子,因为圣餐象征和促进基督徒与复活基督之间的相交和合一。此外,圣餐也应该让所有信徒来分享,在过程中与神与人有美好的相交和团契。
2. “同领”可翻译为相交、交接、交通、有份、伙伴。圣餐的意义就是与神与人有份,彼此成为伙伴。所以,圣餐除了记念基督的救赎之外,也表达我们与神与人(这个基督救赎的团体)彼此团契。圣餐本来表达与神与信徒合一,可是,在教会历史里,圣餐竟然成为引致最多分裂的仪式。
B. 林前10:17
1. “分受”在原文是有份的意思。“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有份于或参与于这个饼。
2. 无论“同领”还是“分受”,都是有份的意思,表达合伙的概念。我们是与神同伙,与基督徒同伙吗?还是独善其身?还是在信仰上脚踏两条船?
C. 林前10:18
1. “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指历史中的以色列人。保罗把属灵的以色列人,也就是教会,对比属肉体的以色列人,也就是在血缘上的以色列人、历史里的以色列民族。
2. 申14:22–26说献祭者可以吃部份祭物,申18:1–5则说祭司在献祭之后也可以吃部份祭物。因此,旧约的以色列人不管是献祭者或是祭司,都参与了献祭,都可以在祭坛上有份,并藉着神的恩典与神建立关系。在新约时代,当我们在圣餐中同领基督的血,分受一个饼时,我们也犹如旧约的人吃祭物一样,有份在其中。我们是与神有关系的。
3. 非基督徒不可以领圣餐,因为他跟神没有那种关系,所以他的吃喝就犹如吃喝自己的罪。
D. 林前10:19–20
1. 有些人根据林前8:4–6,认为反正什么都可以吃,就推展到极端,连祭鬼的食物都吃。保罗却告诉我们:鬼是真实的,不要忽略祭鬼的背后是有真实的属灵实况,就是与鬼相交。虽然偶像没什么好怕,但我们也不应主动去挑衅,反而要逃避试探。
2. 教会里有两个极端:一是泛灵主义,什么都说是邪灵工作,人不必承担责任;另一极端是忽视灵界不可见的势力。保罗却提醒我们不应漠视!
E. 林前10:21
1. 不能脚踏两条船!领受圣餐,就是与主联合,所以不能吃了主的筵席又去吃鬼的筵席。有时我们也会在信仰上脚踏两条船,想要在世界获得名利地位,也想在教会里有一席之地。例:亚哈王的家宰俄巴底(王上18章)。
2. 我们不要脚踏两条船,却要在教会忠心服侍,并在社会里为主作见证。即使为主受苦、受逼迫,还是要欢喜,因为将来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
F. 林前10:22
如果我们脚踏两条船,将来必定要面对神的愤怒。为什么我们怕人而不怕神呢?我们比神有能力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三、 荣耀神就是考虑别人(林前10:23–11:1)
A. 林前10:23–24
“凡事都可行”这句话,有可能是林前6:12那句话,是哥林多信徒的口头禅或格言。有些人自命清高,认为自己有知识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保罗却修正这句话:“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不都造就人。”保罗的意思,是你可以去吃异教徒预备的筵席,但并不是每场筵席都可以使你得益处。因此,要事先评估。
B. 林前10:25–30
从林前10:25开始,保罗为吃偶像之物的处境做了一些分析:
1. 林前10:25–26─凡市场上买到的,不管有没有祭拜过,你都可以吃。林前10:26这句和林前8:4–6一样,都是正确的神学知识。如果你带着这个正确的神学知识,就可以到市场上买肉吃。你不会知道肉是否祭拜过,也不用去问,特别是哥林多城市场上大部份肉都是先祭后售的。
2. 林前10:27–30─如果有朋友请你吃的话,那就要看状况:
a. 林前10:27─如果一个不信的人请你,那就去吃好了,反正当时大部份肉都是先祭后售的。不要因为你的是非判断而让对方难堪,破坏彼此的关系。何况你有正确的神学知识,你吃也是无妨的。
b. 林前10:28–30─“有人”应该不是指请客的人,可能指同行的人,尤其当中已经信主的,因为不信主的不会说这句话。如果同行的信徒没有正确的神学知识,吃了之后觉得自己跟鬼相交了(参林前8章),那么,为着他的缘故就不要吃。所以,这里的“良心”指的是那位软弱信徒的良心。林前10:29–30似乎描述保罗陷在一个思辨的矛盾里,但有学者指,这些话不是保罗说的,而是哥林多人的反驳或口号。
C. 林前10:31–11:1
1. 保罗针对这个错误的口号和认知,提出他的修正。荣耀神,就是考虑别人。
2. 保罗请哥林多信徒效法他,像他效法基督。保罗效法基督的什么呢?就是林前10:33所说的:“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