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律法与咒诅(加3:10–14)


根据犹太人传统的看法,祝福和咒诅、生命和死亡,就在乎是否听从律法诫命(参申1126–2927–28章,30)。

 

一、律法带来咒诅(加3:10–12)

1. 保罗引了3段旧约经文,证明人不可能靠律法称义

a. 3102726以行律法为本的人,以信为本的人正好相反。由于全人类都不完全遵行律法,都通不过律法的“考试”,所以一切坚持要守律法的人,都落在律法的咒诅下。

b. 31124根据犹太人的观念,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只有被咒诅的儿。然而保罗指出,有律法的犹太人同样无法靠行律法得救。使“义”人配得生命的,有他的“信”。

c. 312185律法的原则和信心扯不上关系律法是无法使人称义的。

2. 藉着3节经文,保罗说明律法永远不能使人称义,只会带来它本身宣告的咒诅。有信心才能使人称义。

 

二、基督消除咒诅(313–14

A. 基督“成了咒诅”

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背负一切没继续遵行律法人所招致而来的咒诅。

 

B. 基督替我们受咒诅

这“我们”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两者同样没有完全遵行律法,同样站在律法所宣告的咒诅下。

 

C. 基督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基督的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于是律法的咒诅对信徒失去效能,信徒遂得以脱离律法的要求和咒诅。

 

D. 基督救赎我们有双重目的

1. 使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可以在基督耶稣里临到外邦人(314上);

2. 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314下)。

 

三、结语

37–14带出两个重要的观念:因信称义藉信领受圣灵。两者几乎是同等的,共通点都是“藉信”。总之,“因信称义”是神所定的一个不变原则,也是福音的核心。

 

思考题

1. 因信称义的基础是基督的死,而基督的死是出于对世人的爱(罗58)。“好人不信也可得救”的邪说如何否定基督的死和因信称义的真理?

2.  称义和领受圣灵是同时发生的。盲目地追求多次圣灵充满,会导致什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