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 奴仆与儿子(一)(加4:1–11)


保罗针对加拉太外邦信徒的景况,加以劝告。他也带出一条认识耶稣前、认识耶稣后的分界线,代表两个不同的阶段。

 

一、未成年的嗣子(加4:1–2)

保罗用了一个比喻:未成年的少主人,正等候父亲所定的日子来到,好继承家业。在此之前,少主人所拥有的产业都必须受人照管;也就是说,他在这个阶段完全没有自由和自主权,跟奴仆毫无分别。

 

二、基督使人成年(加4:3–5)

1. 加4:3─少主人在特定日期之前受辖制的生活,就如同信徒未信主时,受“世俗小学”支配的情形一样。“世俗小学”是指基督来临前,世人按着来生活的那些道德和宗教方面初步的、不完全的教训,特别是犹太人的律法规条。

2. 加4:4─保罗继续解释,少主人虽然暂时受辖制,然而到了父亲所定的日子,就可以领受产业了。神同样有他的主权和时间表,按照自己的计划,差遣独生子耶稣基督成为人来到世上。从前被律法奴役的人,现在可以藉着基督,脱离“孩童”的景况,被收纳为神长大成年的儿子。

3. 加4:5─神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基督来,是要救赎在律法下的人脱离罪的捆绑和律法的审判,并成为产业继承人,能享受一切作儿女的权利和福分。

 

三、对信徒的意义(加4:6)

圣灵就是神赐给信徒肯定的表示,使他们能亲口确认自己已经被接纳为神的儿女。神的儿子来到世间,在客观现实上成就了救赎,使人可以藉信得着神儿女的身分;在主观经历里,圣灵又在信徒心中工作,表明他们儿女的身分。

 

四、结语(加4:7)

保罗作出结论:“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产业原先只给予唯一的后裔─基督,现在信徒因为信基督,同得产业,同成后嗣了。

 

思考题

1. 教会是否仍然存着“世俗小学”,例如种种传统、仪式,防碍信徒享受基督里的真自由?

2. 反思自己的信仰是否情理兼备:既明白救恩的客观事实,同时也有主观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