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按血气或凭应许(一)(加4:21–31)
保罗在加3:6–14以亚伯拉罕为例,说明外邦人如何分享神赐给亚伯拉罕的福。在加4:21–31,保罗再引用旧约的夏甲和撒拉为例,带出谁才是“凭着应许作儿女”的(加4:28)。
一、夏甲和撒拉的例证(加4:21–23)
1. 加4:21─保罗劝告加拉太信徒后,就把焦点转回那些“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身上。保罗向他们发出挑战:“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自命最熟悉律法的犹太派,却并不明白其中的真义。
2. 加4:22–23─保罗引述创16–17及21章。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就把婢女埃及人夏甲给丈夫为妾,生了以实马利。后来撒拉按照神的应许,生了以撒。到底谁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谁是按着应许作儿女的?犹太派以为外邦信徒就如同生在夏甲/以实马利的系统内,没有纯正的血统;唯有犹太人才属于正统的以撒系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然而,根据保罗的解释,因信称义的信徒才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
二、属灵意义(加4:24–27)
保罗在这里用的解经方法是寓意法(加4:24说“这都是比方”)。他并非解释旧约作者的原意,而是从经文记载中看出属灵的意义,并说明他的论点。保罗以夏甲代表摩西在西奈山领受的律法之约,撒拉则代表亚伯拉罕的应许之约。神跟亚伯拉罕立约时给他的祝福包括了子孙和土地,保罗也按这两方面比较两个约:
A. 子孙
1. 以实马利为夏甲所生,“生子为奴,乃是夏甲。”(加4:24)奴仆身分的妾,所生的儿子也注定是奴仆。以实马利又是“按着血气生的”,即按照自然生育的过程诞生,代表被奴役的一族。保罗把那些活在律法以下的犹太人,统统归入这“使女生的”、“按着血气生的”(加4:23)、被奴役的系统。
2. 相对地,以撒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又是“凭着应许生的”(加4:23),代表自由的一族。保罗把所有因信基督而称义的信徒,都归入应许、自由的系统。只有他们才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
思考题
1. 保罗强调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不可任意解经。作为站讲台的同工,是否看重讲道的职事?
2. 靠行为的成为奴仆,唯因信称义的可享有基督里的真自由。保罗的教导对今天的教会有何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