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课 圣灵的果子(加5:19–26)


一、肉体的情欲(加5:1921)

1. 保罗列举人罪恶的本性和行为(参林前33),与下文圣灵里的生活和圣灵的果子(加52223形成强烈对比。

2. 保罗共列出15项肉体的情欲,可分四大类:

a. 性方面放纵情欲的罪(519)─奸淫、污秽、邪荡

b. 宗教方面拜偶像的罪(520)─拜偶像、邪术

c. 人际关系方面,为求个人利益而产生团体斗争和仇恨的罪(52021)─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

d. 个人生活方面放荡的罪(521)─醉酒、荒宴

3. 保罗列出这些罪的时候是说“就如……”(519)及“……等类”(521),可见所列出的只是较具代表性的罪而已。其中第和第类是以身体犯的罪,第和第类是精神及灵性上的罪。“情欲的事”原来包括了身心灵所犯的罪,且都显而易见(519)。

4. 罪的后果是严重的就是不能成为神国的子民:“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521)。“行”是指惯性的行为。习惯犯罪的人没接受圣灵的管理,必无分于神的国。

 

二、圣灵的果子(加5:2223)

1. 圣灵的果子是自然流露出来的性情,含有9项美德,可分两大类:

a. 与圣灵直接相连的美德(522)─仁爱、喜乐、和平

b. 人际关系方面的美德(52223)─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2. 圣灵在信徒生命中工作,让信徒的生命发挥多方面(“这样的事”表明不止9项)的美德。圣灵的果子不是靠个人的力量产生出来,但信徒也有当负的责任,就是顺服圣灵来塑造自己的品格和行为。

3. 这些美德既属圣灵的工作,当然“没有律法禁止”。律法是禁制人的,但信徒顺从圣灵而行,则既能克制情欲,又能履行律法而不受律法约束。

 

三、应用和劝勉(52426

1. 524─人顺从情欲,就陷在罪中;人顺从圣灵,就结出美德的果子。基督徒特别之处,在于已经把肉体和情欲置诸死地,因此能结出圣灵的果子。

2. 525─信徒仍然要不断顺从圣灵而活,让圣灵占主导的位置。

3. 526─保罗再从反面劝勉信徒“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这些都属情欲的事,不是顺从圣灵的结果。

 

思考题

1. 圣灵果子的9项美德,可以抽离教会的场景实践吗?

2. 圣灵的果子和属灵恩赐有何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