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课 家庭生活(四)
一.亲子关系(6:1-4)
A. 儿女当孝敬父母(6:1-3;出20:12)
1. 听从父母
与顺服不同,是遵从的意思,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a. 情理所在:听从父母是理所当然的;
b. 爱的力量:由于真正的父母之爱乃世上最能体现神圣之爱的力量,爱可以带出尊敬和听从。
2. 孝敬父母
孝顺敬重,包含了物质与精神全面孝敬的爱,这是人类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神应许:
a. 使你得福:此福既是属灵的,也有地上的福分,例如:约瑟、大卫、所罗门等;
b. 在世长寿:这是属地的寿数祝福,也是历世历代的人所追求的。
B. 父母当养育儿女(6:4;西3:21)
1. 不惹儿女的气
父母自身没有好榜样,却以强制、高压的手段对待儿女,使儿女心中痛苦,失去志气;因此:
a. 养育儿女最重要的是言传身教,自身要在神的真理上站稳;
b. 养育儿女是要把神的生命活出来,充满真理的仁义和慈爱。
2. 照主的教训养育(正面教导)
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标准,乃是照着主的真道来教育子女,使儿女在身心灵各方面全面平衡地成长,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记住:
a. 生养儿女是神的托付和使命;
b. 儿女是神所赐的产业,父母只是受托者,不是拥有者;
c. 把儿女带到神的面前,还给神,是父母最大的责任。
3.照主的警戒养育(负面教导)
引用反面教材和神的各种警告来教育子女,帮助孩子有敬畏神的心:
a. 圣经中失败的例子;
b. 教会中失败的例子;
c. 自身经历失败的例子。
二.工作关系(6:5-9)
A. 职员听从雇主(6:5-8)
1. 听从雇主
a. 存尊敬的心听从;
b. 存诚实的心听从。
2. 甘心事奉
a. 真实乐意地事奉;
b. 如同服事主一般;
3. 做工得工价
a. 得地上的工价;
b. 得天上的赏赐。
B. 雇主礼待职员(6:9)
1. 不压迫雇员;
2. 不剥削雇员;
3. 以礼相待,以德服人;
4. 同有一位天上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