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课 顺服掌权者的见证(多3:1-2)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多312

一、顺服作官的

保罗提到顺服作官掌权的。当时罗马帝国与犹太人的关系如何?有没可能因在罗马的犹太基督徒与外邦人基督徒对罗马政府有意见,保罗趁机教导他们如何对政府效忠?

"在上有权柄""作官的"是同义词,指各级政府官员。人人当顺服他。"人人"包括基督徒在内,无人能例外;"顺服他"指接受他权柄管辖。基督徒须服从国家各级政府权柄,因圣经没界定怎样的政权才是合法,我们只能假定所有既成事实政权,或是出自上级更高权柄命令,或是经由内部人民选举、革命或政变,或是由于外来侵略、占据,我们都要服从。

二、何时不顺服?

一般情形,基督徒没选择余地只能服从,因政权是出于神许可。然而我们对地上政权服从并不是没限度的,只有神配得我们无限度顺服。特别是当政府与神命令相抵触时,我们不能听从那命令。出11517收生婆不按照法老命令存留男孩性命;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几个犹大人,不理王令,不事奉王的神,也不拜王所立的金像(但318;来1123)。基督徒对地上政权是持"顺服"态度,但当政权违背神旨意(有关信仰和道德上错误命令),便不能盲目地"顺从"(参徒529)。

三、为何要顺服?

没权柄不是出于神,不仅是教会中属灵权柄,甚至是世界上属人的权柄都是出于神许可,神是一切权柄源头。"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神设立政府权柄、命定掌权者目的是要维持良好社会秩序,给人提供公正平安的生活环境,使信徒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度日(提前22),好让福音得以广传,神的教会在各地得着建立,促进主再来。基督徒身份虽然是属天公民,只要活在地上一天仍须尽做人责任,也要尽地上国家公民义务。基督徒很容易因属灵责任,而忘记属肉身责任。其实尽我们属肉身责任,有助尽我们属灵责任。世人顺服地上掌权的,是因为惧怕法律制裁;基督徒顺服掌权者,乃是由于敬畏神,因为权柄都是出于神主宰许可安排。人天生是不服神的(罗871130)。

四、对革命的态度

掌权者犯错,自有神来对付他,信徒不该采取抗拒权柄推翻权柄(革命)行动,但当关系到神直接权柄时,信徒仍应以顺服神权柄为优先。决不可参加任何反抗政府组织,更不可参与任何恐怖活动;无论理由怎样充分,都不能得到神许可,因你是在和神对抗。任何因抗拒政权之类行为受到刑罚都属"自取",不能盼望神给予嘉许宽恕。惟当政权超越过神权柄,不准基督徒信仰聚会自由,我们便不认为这是从神来命令,所以抗拒这命令并不是抗拒神。基督徒若按圣经生活,没必要害怕政府官员。

五、纳税

"纳粮"在当时是属国人民对罗马帝国该纳的税,今日是缴纳"国税"。为避免刑罚免受良心控告人需诚实纳税。政府必需有税金收入才能为维持必要开销,所以对于征税之举管得很严密。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可1217);信徒活在地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不可触犯(参太1727)。基督徒只能在合法范围内减少纳税,但千万不可逃漏税。(http://www.zgtai.com/publication-note/103-biblical-teaching-romans-n/1798-bts-rom45n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