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释经原则之六
释经原则之六:书信中的平行经文可以成为福音书中深奥经文的亮光。
一、参考书信中的平行经文来了解福音书经文
如果我们因耶稣在福音书中所说的话感到困惑,就可以问:新约的书信中有没有什么经文,例如教导的段落,是针对相同或类似的议题,可以帮助我们厘清这个问题?以下用登山宝训的一段经文为例。
A. 太5:38–39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该怎样应用这段经文呢?“不要与恶人作对”到底是什么意思?
B. 罗12:14–21
在保罗书信里找到一段处理类似问题的经文。基督徒遭到不公平对待时,该如何反应?这是比较大的议题。我们该出于报复心理来行动吗?保罗说:不能,我们不应该这样。“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有时候,要跟人和睦相处是不可能的。经文说:“若是能行……”。只要是你能决定的,就跟别人和睦相处。“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所以,我个人不以复仇的心理来行动。而且理想上,我应该有基督的心肠,甚至还寻求仇敌的福祉,以善报恶。
C. 神的愤怒如何临到?
保罗在罗13章说,神的愤怒是透过政府的权柄,也就是律师、法官、公安等,临到作恶之人身上的。神的愤怒不是透过你而临到,而是透过他们。所以,保罗在这里认明了一个事实,神已经设立权柄,为要把他的愤怒和公义带到那些不义的人身上。但是我不可以用报复的心做出回应,而是要为仇敌寻求最大的好处,为他们祝福,并让神用他的方式来施行公义的审判。
二、耶稣的教导风格是非常拉比式的
在犹太文化中的拉比,为了强调重点,通常会以最有力,或甚至最极端的、最生动的方法来说明。
三、文化背景
许多书信,不管是彼得或保罗的书信,毕竟都是写给外邦信徒的;而耶稣说的话,大多是在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文化背景中说的。我们这些现代的外邦基督徒,在文化上比较接近书信中的文化,而不熟悉福音书中的文化。保罗为了我们这些外邦人,已试着把耶稣的信息重新整理,并予以处境化,以便帮助读者明白耶稣的教导。这也是我觉得这个释经原则有道理的原因。所以,不是说书信比较具有权威,而是这些原则在应用时,已经为外邦听众、非犹太人听众事先过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