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国度伦理耶稣对门徒的要求
一、引言:耶稣带来的恩与保罗所说的恩典(续)
介绍救赎恩典时,提到耶稣对待义人和罪人的方式令人惊奇:首先,他责备富足的人。其次,耶稣很重视人的信心。第三,主提到进天国,有被动形式也有主动形态。太11:12“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当中的“努力”,不是指善行,而是一种“渴慕、追求”的心态。在太21:28-32大小儿子的比喻,耶稣带出:以为可以进去的进不了,以为自己不能进的却能去。这里教导我们要有渴慕的心,不要以为自己一定可以行。表面上,保罗为我们说明了“因信称义”的道理,耶稣讲的是“天国近了”,然而耶稣靠着他所行的神迹,他期待有需要的人的回应,他对赦罪和信心的着重,就说明了人进天国是要靠恩典和信心的,这和保罗所说的是一致的。
二、为什么要讨论伦理
伦理教导对耶稣的传道事工有何重要?“伦理”指耶稣对门徒的教导,生活上的要求。福音书中确有许多耶稣给门徒的教导。如:马太把耶稣讲道编为五篇,其中有两篇是伦理教训;耶稣是“教师”(而不是救主)的印象很普遍;有学者认为耶稣教的是义行而保罗教的是因信称义,两者分割;有人(自由主义)指出耶稣对门徒有绝对要求,是伦理标准,是进天国的门路;有认为耶稣的伦理不是给当代人实践的,因为耶稣的信息有末世含意,而今天我们所处时代还不是末世。其中最要纠正的说法是将耶稣的伦理教导区分为两类:智慧的伦理(孝敬父母、饶恕人),和绝对激进的伦理(变卖一切来跟他,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门徒……),并提出智慧的伦理如人伦方面并没有末世的迫切性,而绝对激进的伦理,就是决定一个是否能进天国的条理。但这样的区分要小心,因为他们把耶稣的教导简化成行为。
三、耶稣的天国与耶稣的伦理教导有什么关系?
1. 耶稣鉴别律法以外的遗传(Halakah)
原来耶稣与法利赛人辩论有关律法的实践,冲突不完全是因为律法,而是律法以外的遗传:例:可7:1-8,9-13“古人的遗传”(traditions of elders)对比“人的吩咐”(precepts of men)。律法被称为“妥拉”(Torah,有教导的意思),当时分为两部分:摩西的律法(代下23:18)、口传的律法,即传统下来的命令与禁令。口传律法并不是从摩西五经而来,而是从犹太人的传统当中累积下来的。但法利赛人看口传律法和人的遗传,与摩西律法有相同的权威。其实口传律法只是细意解释律法的执行方式。表面上是教人守法,实际上却带人离开律法的精意。这些教人怎样“行”(Halakah),以致不触犯律法的数百条规条,本意敬虔,最后却成为回避律法责任的工具。耶稣在分辨和鉴别律法与口传律法的事上,的确是一位英明的老师。
2. 耶稣重新解释旧约的诫命
a. 耶稣拥戴律法,是毋庸置疑的。最明显的例子,是耶稣从旧约律法归纳出两条最大的诫命:可12:28-34;太22:34-40;路10:25-28第一条出现于“示玛”,属犹太人每天两次的核心祈祷。
b. 耶稣也似乎取缔了一些旧约的诫命:一是有关圣俗之分,源自旧约“分别为圣”。例:可7:14-23提到的洗濯之礼,并非礼仪上的圣俗之分可达;而先知宣告神在末世成就的完全的洁净,耶稣的天国就带来了。二是安息日的执行,源自十诫。例:可2:23-28,3:1-6等,门徒随时跟随主旨,走在耶稣里,满足了安息日的要求。
3. 耶稣很有权柄地解释律法
a. 他诠释律法:
在登山宝训记载了六项对辩,是耶稣对律法的解释。他把旧约律法的深层意义剖白出来,叫人更全面的执行律法。这些诠释反映了耶稣对律法有最根本的理解,对遵守者是诠释的权威。他超越律法的权威,他也成全了律法。例:他对门徒有超乎律法的、更绝对的要求:可10:17-22主提到“诫命遵守了,还要变卖所有,来跟从主”。
b. 他的地位比代表律法的圣殿更高:
i. 可11:17提到“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你们倒使他成为贼窝”;
ii. 赛56:7;耶7:11“圣殿成为万国祷告的殿是先知的预言”;
iii. 约2:19“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iv. 太12:6“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他自己也取代了圣殿的位置,成为人亲近和敬拜神的所在。
c. 他成全律法:
太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耶稣来,完成了律法未完的作用,更应验了旧约所应许的天国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