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既然应然
使徒所教导的信徒生活
一、保罗神学中的“在基督里”(续)
1. “因信称义”和“圣灵的释放”都是保罗对末世救恩的说法,相等于耶稣带来的天国的祝福。由此,他的常用词“在基督里”(73次)也有宏观含意。例:罗6:11,8:1-2,12:4-5,15:17,16:3;林前1:2;弗1:3;腓1:1;帖前2:14。
2. 一般理解“在基督里”是个人与基督的关系,在保罗神学却是救恩历史的宏观体系,解释了我们同得的救恩,和在基督里同得的身分。例:怎可能整个教会同时“在基督里”(西3:1-4,8-11)?怎能亲身与基督同针十字架(加2:20)?何谓“向罪当自己死,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当自己活”(罗6:11)?“与基督一同复活、坐在天上”只可宏观理解(弗2:6;西3:4)?保罗有宏观的人观-你是亚当里还是基督里的人呢(罗5:12、21;林前15:22)?得救就是“归入基督”(林后5:14-17;弗1:10)?
3. 结语:保罗神学在新约神学中分量很重,因为信中的神学论说很丰富,而保罗也曾为自己是传福音的使徒而辩护。但保罗的角色始终是耶稣基督的仆人,不是信仰的对象,他只是个解释者,他宣讲的是耶稣基督,和耶稣基督的福音。
二、保罗怎样教导有关基督徒生活
福音书和保罗书信的伦理教导其实很一致。他们都有一个特征:重视人和神的关系。也就是,行善的动机源于人归属于神的国度里。一般人只是为行善而行善,但主耶稣和保罗的教导都是说:要弄清楚你在主里面的身分,神才是你行善的出发点、和动力所在。
1. 温习耶稣的伦理教导
a. 耶稣与律法师辩论:耶稣批判口传律法,重新解释律法的运用,也更深的剖释律法的精义。他本身超越律法的权威、也成全了律法。
b. 由此,基督徒的伦理不单是一套法则,更是一个关系,我们是天父儿女身分,要学习像小孩子,一方面是接受神的管教,喜爱他的律法,另一方面仰赖他的赦免,让他在爱中养育我们长成耶稣的样式。
c. “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这悔改带来国度一份救恩的礼物,而礼物是包括两方面的:律法与管教是神的恩典,慈爱的赦免也是神的恩典;天国的管治就是那么动态和全面的。
2. 认识保罗的伦理教导:
a. 伦理的出发点(与耶稣所讲一样):先归属神,然后基于主里的身分,行当行的善。
i. 从保罗的讲法和书信的结构可见一斑:个别的章节(如加5:25;罗8:5-6);书信的结构,先讲道理,再讲实践/伦理教导(如加5:1;弗4:1;西3:1;罗12:1);“既然”与“应然”的论说(罗6:1-2、11-13;西3:3-5、9-10)。“既然”是神的救赎带给我们的身分;“应然”是神对蒙救赎的命令或要求,两者都是神的恩典。前者是基础,是得救的生命,应然是自然的表现。是得救的生活。
ii. 从“成圣”的概念可见一斑:“成圣”虽与道德有关,原意却是“为圣”-分别为圣,归神所有(帖前4:3-4;出19:6)。保罗用这概念表达基督徒身分与伦理(罗1:7,11:16)。另外,保罗用圣殿来描述教会、神的子民(弗2:19;林前3:16-17)。如果我们是神的殿,我们的生活就该反映出神的荣美。(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