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课 信心行为
是对神恩典的回应、对十架救恩的回应
一、引言:从“主”的称号看新旧约神观的传承
新约承继了旧约神观,也用了两约之间对神的描写来介绍耶稣。耶稣的复活和升天是新约神观的关键时刻。福音书记载了好几个耶稣的称号,而“主”是福音书之后所兴起的最重要的名称,与主耶和华一样是超越的独一真神(那不是说耶稣先前不是主,而是说,门徒是在耶稣复活、升天后,才彻底地掌握到基督的身分)。由此,新约与旧约是一致的,然而,从旧约到新约,神的启示是更进一步了,而教会的神观,除了传承旧约之外,也包括了对耶稣基督的敬拜。
二、对救恩的理解-两约之间的“延续和转接”
1. 纠正迷思:
有关救恩的问题,旧约和新约往往被看成是对立的,截然不同的。
a. 就如律法和福音是对立的,甚至认为旧约是律法时期,新约是恩典时期-这样看是否合乎原意呢?
b. 诚然,两约呈现一定的区分:两约是不同文字写成的,所记的事又相隔几百年(文学历史上)。本课程也介绍过救恩的历史,当中的确呈现应许和应验的进展(神学上)。
c. 我们也许将旧约概括称为律法的书:律法书占很多篇幅。律法、先知、著作以律法为基础,律法可作旧约的简称;又将新约概括为福音的书:记载耶稣传天国福音、保罗传因信称义的福音、福音一词遍布新约,可简称为福音,这都无可厚非,但不宜把律法和福音对立起来。
2. 律法和福音在救恩的整体意义上不能分割:
a. 华人教会熟悉的时代主义(时代论)会把律法看为对罪人的严刑,带来死亡与咒诅。加3:24“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b. 律法尽管是训蒙的师傅,最终带来的是神的救恩、是祝福。“救恩”不是非此即彼、单方面的。如果把律法和福音对立起来,等于说,单靠行为可以得救,或者,福音既是恩典就唾手可得,不用悔改。
c. 律法和福音在救恩的整体意义上是不能分割的,我们纵然不靠律法,律法却是包含在我们所得的救恩里,我们纵然全靠恩典得救,所得的恩典却是包括了神对我们的要求,就是我们所愿意顺服的律法,就如罗马书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
3. 整全的福音才是救恩的信息:
如果撇开律法和福音对立起来的错误传统,我们就会对旧约和新约理解得全面一些,容易看到两约间的延续,而不仅是断开的,是有不同,却还是一个信息。以下从三个角度去指出两者的连续性:一、救恩与救主;二、祭礼与律法;三、信心与恩典。
三、救恩与救主(一):何谓救恩
1. 救恩是什么意思?
圣经中很实在、重要的主题,是圣经内容核心关注。圣经是一本讲救恩的书,讲神对人的拯救。救恩也不单是一个字,一件事,而是个丰富的主题。讲到人在困境中得到所需的救助。
2. 可分为两方面:
生活上的救助。面对疾病、危机,不义或压迫,灾难时神解救,因为神是公义的神。另一方面是生命上的解救。我们在生命道德上失败,面对审判,也更需要解救,这是罪的解救。如果我们只需要生活上的拯救,却不考虑在神审判时要得解救,就会沦落到一种“富贵福音”-只要今生祝福,不要在末世时在神面前的光景。这也是旧约和新约所讲到的。
3. 在什么是救恩/福音方面,旧约和新约是完全一致的。
旧约讲到在生活上,神赐了以色列国许多祝福,但同时神也要求他们遵守律法;新约似重视个人在神面前的因信称义,但新约也记载许多耶稣医治赶鬼,神对人生活的拯救,也是救恩的一部份。
四、救恩与救主(二):神是救主
1. 从神而来:
圣经说的救恩是从神而来、由神去施行的救恩;惟有神最知道人所需要的,也惟有他才能给人所需的救恩。的确,人也有时会成为拯救人的英雄,旧约中有士师、君王,都是救人的英雄,但纵使这样,以色列人肯定是耶和华神主动兴起士师、君王,藉他们施行拯救。
2. 神作主动:
耶和华主动兴起拯救,是以色列的救主。诗篇里很多这样的宣告,说“惟有耶和华神是救主”。诗27:1“耶和华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还怕谁呢?耶和华是我性命的保障(或译:力量),我还惧谁呢?”赛43:3“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赛43:11“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
3. 神是救主:
在这救恩的事上,新约也称耶稣为救主。徒4:12“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引用了赛43:11。耶稣在传道过程中,借着医治、赶鬼,不断证明有拯救的大能,门徒在他受死复活后,更肯定他为那普天下的救主;他是圣者耶和华。
4. 约的本质:
所谓旧约、新约,本质上是与救恩有关。神与亚伯拉罕立约,又一再与他的后裔立约,这些行动在见证神对所拣选的子民的拯救。而这与新约一致:耶稣也在完成十字架救恩之前与门徒立约,如路22:20“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约,是神主动立的,用意在于成为人的救主,赐给立约的子民得救的出路。
5. 神的慈爱与怜悯:
新约从旧约传承过来的是一位满有恩典的救主,用旧约的词汇,神是慈爱的,有怜悯的,对子民的爱是坚定的,忠诚信实,纵然子民背叛、失败,他也是长久忍耐的,最终要救拔他们。对于这样的神,以色列人能倚靠自己吗?不,旧约与新约一样,是本乎恩的。人要有信心相信神的恩典与信实,与他立约,接受他的拯救。旧约新约都是恩典的约。
五、祭礼与律法
1. 像是行为的要求,实为恩典:
律法包括祭礼,都是以色列人要按规矩去做的事,他们照着行,就得祝福,否则就要面对咒诅或惩罚。表面看来,律法使人得福,是靠行为而得。但全面去看,情况就不一样。旧约祭礼和节期在细节上有两方面重要作用:一、让人有指定的方式敬拜神,维持与圣洁的神的关系,而神就住在人当中;二、让人在生活上失败,也就是抵触了律法的时候,可以有出路,有途径可以得救赎。利未记4章,列出赎罪祭的规条,重复的说:“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这是人在失败中的拯救,是与神关系可以和好的应许。这么一来,祭礼是神赐人的恩典。
2. 祭礼是十架的范式(即 “基本定律或理论模式”):
祭物本身不能赦罪,以色列有人这样误会了,旧约的先知和智者都纠正这点,说:是耶和华自己亲自赦免了人!到了新约,这点就更明显不过了。真正有效的祭牲,是耶稣基督。这样的话,祭礼的基本意义就更不是献上什么,而是按神提供的方式去得救赎,在失败中得到神亲自的拯救。说到底,祭礼等于是接受神的拯救。真心献上祭物的人,不是靠行为,而是享受神的同在与赦免。
3. 律法是贵重的教育:
律法的生活也是相似,是神赐给人的生活,去过蒙喜悦,圣洁美满的人生。诗人是挺喜爱耶和华的律法的,因为那是神赐给所爱的子民的教导,恩典的礼物,诗1:2“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19:72“你口中的训言(或译:律法)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
4. 律法是恩典的元素:
律法是神与以色列立约的一部份。如果细心分析那些记在旧约的约,如出埃及摩西之约、申命记的约等,就可看到一个立约的模式,就是先有救恩,建立了救主和从属人民的关系,才颁布律法的。大家约定了,有了守约的律法,然后才有律法带来的祝福、或不守法、违约的惩罚、后果。神颁布律法给以色列,是因为他先前把他们拯救了出来,如出20:2“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重点是:“我是耶和华,把你救了出来,所以你这样这样做”,而不是说:“你要这样做,我才作你的神去救你。”先有拯救,再有律法。也就是说,旧约也是先有了拯救的恩典,然后才颁布立约的律法,也颁布触犯律法时的救赎法则,包括祭礼。
5. 耶稣的国度:
理解了神与人的约的关系,来到新约,就更明白耶稣国度的福音是怎么回事。神的国度,也是神与子民的关系,耶稣是救主,管治我们,怎么能没有律法?这正就是雅各所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相信了耶稣,领受了他的救恩,就应当会拥戴基督的律法,知道耶稣对我们所行的有所要求,这本来是恩典的一部分。至于祭礼,耶稣的死给我们证明了,说到底,罪的救赎不能靠我们任何的行为,惟有神是救主,惟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才是真正有效的祭牲,他的死成为我们救恩的倚靠。
六、信心与恩典
1. 新约所强调的途径:
旧约和新约都是源于恩典,是有连系的。新约福音、新约作者,特别是保罗,很清楚指出得救的途径是信心和恩典。律法、行为是绝对无效的。弗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2. 与错用的律法对立:
加5:4保罗并不是把福音和律法对立起来。他只是把“靠神的恩典”和“靠自己守律法”对立起来。问题出于那倚靠的心态:靠神的恩呢?还是靠自己守律法呢?律法本身是好的,但借着它,靠自己而不靠神,那就不是福音了。保罗也有说:律法是圣洁的、是属乎灵的(罗7:12、14)。在立约的恩典中,律法是叫人蒙福的要求;新约、旧约,都是一
样,并不对立。然而,保罗在阐述人的光景的时候,另外又用了律法来代表“靠自我满足律法的要求”;那是保罗神学对人的状态的描述,不是对救恩的描述。保罗神学中的人是分为两大类,那些靠自我的、不靠基督的,就是属律法的,不能领受恩典的,他们也不是圣灵所带领的,仍然活在罪的权势之下。
3. 旧约讲到的途径:
旧约是透过历史的叙述讲出,所以,有出埃及的得救故事;到了先知时代,例如以赛亚,讲出第二次出埃及的预言或应许,这一切都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的拯救故事。新约的希伯来书第11章,以信心为主题,讲述了许多旧约历史中的信心英雄。在希伯来书的述说中,可以看到,信心并不是信或不信的一次表态,而是坚持下去的信而顺服;来11章描述各人,不同的重点,不少都凭信而做主所喜悦的事,非常勇敢,甚至牺牲性命,这不是行为是什么?他们的信心非常大,因为拯救的恩典还未来到,他们就信了。
4. 信心与行为没有矛盾:
因信而行,信和行,完全没矛盾,根本是同一回事。行动是信心的外在表达。两者,都是对神的恩典的回应。旧约充满了这样的例子。由此,当保罗说:“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于行为”,而雅各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他们说的没有矛盾。我们要全面的看救恩这件事:
a. 救恩的源头是神,是本乎恩,神的恩,不是出于人或人的行为;
b. 人能做的是什么?是相信救主,那是得救的途径;
c. 律法不能带给人救恩,但律法是很自然的附在神的恩典里面,行为也是很自然的附在人的信心里面。
5. 保罗说明:
保罗针对性的提出对立的讲法,说:要靠恩典、不靠律法;这是为纠正而说的,一针见血。保罗更大的贡献,在于为信心与恩典做好解经的工作。我们可以在加3-4章看到他从旧约解释出因信称义的道理:“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还有,神是预先与他立约,430年之后,才有西乃之约的律法。从保罗的解说,我们可以看到旧约在救恩的问题上是预备了新约,是与新约一致的。从保罗所述说的旧约故事里,可以看出旧约的救恩是那么久的过程、多么全面的一件事。不可能只是福音与律法的对立。
七、总结-新约把旧约的救恩论传承过来
初期教会是站在旧约的根基上去理解耶稣基督完成的救恩。因此,上面三点,都有新约作者以解经的方式去加以论说:
1. 救恩与救主:耶稣是救主,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像旧约的神拯救以色列人一样)。
2. 祭礼与律法:耶稣是祭牲,唯他拯救到底。
3. 信心与恩典:唯靠信耶稣(神),才能得救。
以上几项,分别在使徒行传、希伯来书,和保罗书信见到从旧约的引述和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