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瑞士神学家巴特(二)
四、 重要著作
A. 《罗马书释义》
1. 巴特于1919年出版《罗马书释义》,这释经书采用强烈的辩证方法,也就是比较了一些观念的正反命题,然后巴特再阐述自己的观点。巴特强调神的超越性─神是一个神性的“他者”。巴特强调神的神性,指出人与神之间在本质上有无限的差异。
2. 这书要回应的是当时欧洲流行的自由派思想,就是强调人的思想和经验,然后作出神学建构。
3. 1923年巴特公开批评他的自由派神学老师哈勒克,因为哈勒克认为历史批判方法非常客观,人能够以此得着真理和神的启示。巴特却认为这种分析不适用于圣经,因为圣经是神的启示。
4. 1919–1929年属于早期的巴特神学时代,当时他反对自由派和自然神学。
B. 《信心寻找理解》(Fides quarens intellectum)
1. 1931年巴特写成这本有关神学方法论的书。学者认为在这书中巴特已展示出渐趋成熟的神学方法论。这书是研究中世纪经院神学家坎特伯雷的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巴特认为安瑟伦在说明神存在的本体论中,不是要在信心以外证明神,而是为已经相信的心提供理性的了解,了解神存在。
2. 巴特认为,对安瑟伦来说,所有的神学必须在祷告与顺服中进行研究。这就是说,神学不可能是客观的、不涉及感情的科学。神学必须在恩典和信心之中,才可以了解神在基督耶稣里的客观自我启示。
3. 从《信心寻找理解》开始,巴特的神学转向注重神在耶稣基督里的启示的正面知识,就是说,人可以透过信心,对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知识有真正的认识。
C. 《教会教义学》
1929年巴特开始撰写《教会教义学》。
1. 必须先对神有信心,才能与神理性地对话。
a. 巴特认为唯有厘清信心和理性的差别,才能建立良好的神学方法。巴特的神学方法并非由人订下研究神的规则,而是从神的角度帮助和引导我们认识神。
b. 神学是需要有前设的,巴特的神学前设是“信心
的类比”,这与神学的旧观念“存在的类比”是相反的(“类比”就是类似、相似的意思)。
① 巴特认为“信心的类比”是神在耶稣基督里为人预备的一个让人能够认识神的方式。巴特认为对神的知识不是在人的本性或经验之内的,这是靠人的存在来理解神,这是“存在的类比”的方式。
② 巴特强调的,是耶稣基督的恩赐,要藉着耶稣基督这位由神成为人的中保,人才能认识神。人唯有靠信心,通过耶稣这道路、真理、生命,才能认识神。这是“信心的类比”,也是一个无法证明的前设。
2. 《教会教义学》的内容:全书共13册,分4部份:“神道的教义”、“神论”、“创造论”和还未完成的“救赎论”。巴特仔细研究当中的历史神学和解释圣经。他在重要议题中加入很多讨论。
a. 第一部份:“启示论”和“三位一体论”
① 巴特强调神学源自神的自我启示。神学的责任是教会基于客观启示所作的自我批判和更新,有需要时教会可修订教义。
② 巴特的启示观有别于自由派和存在主义的观点,也就是并非从人的自身与人的经验出发。巴特启示观的思想基础建立在三一神—基督的自我诠释之上。
b. 第二部份:神的知识
① 巴特认为人能认识神,并非因人已预备好接受神,而是神准备与人分享他的知识。
② 巴特认为神的本质是在行动中显出其本体、本质或本身,人必须藉着神的这些行动才能认识神。
c. 第三部份:创造论
① 人要成为神的伙伴,便要将创造和立约结合起来。这部份的内容显出“基督”是巴特神学的中心。巴特认为耶稣既是拣选的神,与人立约;另一方面,耶稣也是蒙拣选的人,代表一切受造的人类,承担罪人的刑罚。
② 用巴特自己的语言:“创造乃是立约的外在基础,立约乃是创造的内在基础。”意思就是三位一体神的本质是爱,而爱是需要有对象的,当然三位一体的神可以在三位一体之内彼此相爱,但三位一体的神想要将爱延伸到三一的契合之外,那么就必须要有其他外在于神的存在。正因如此,神便创造,而且神也与创造物立约,就是说神决定爱他所创造的,这就是创造乃立约的外在基础的意思。再进一步,这个约,就是神立意爱人的约,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中真实发生的,这是罪人得以与神复和的约。
d. 第四部份:救赎论
耶稣自始至终都有神和人的共通之处。耶稣一方面带出神向人的启示,另一方面使人参与神的约,并享受神创造的世界。因此巴特说神也参与和内住于人的世界。
五、 神学思想
A. 神论
1. 基督教的神在历史中作自我启示,他是活着的,而且积极行动。圣经中的神有别于存在主义和万有在神论的观念,圣经的神也不同于哲学和逻辑思想中的神。圣经中的神是个人化的神,巴特的神观来自三而一的神学。父神是在圣子的工作中被启示出来的圣父;因着圣灵的工作,圣子主耶稣在信徒中的工作才有功效。神与人之间的救赎计划说明圣父、圣灵和圣子三位一体的功效。
2. 巴特对三而一神观的说明方法别具创意,一方面让我们知道神是三而一的,另一方面显示救赎是神与人之间的独特关系。神的一体并非简单的“一”,而是多元化的一体。神的启示是在救赎历史中;神的行动是个人化和具体化,而非抽象;神在无限的爱中行动、启示和审判;神无限的慈悲使他选择临在世上,拯救人在罪中的苦难。
B. 基督论
1. 巴特认为基督耶稣全然地显明神的启示和独特,人唯有在基督里才能认识神。巴特也肯定基督是完全的神及完全的人。基督的生平、死亡和复活都是神的行动,神与信徒建立了更新的团契。
2. 耶稣基督的两个重要工作就是成为奴仆和我们的主。奴仆就是耶稣降卑成为人,作为祭司死在十字架上;他同时也是我们的主,从死里复活和升天,坐在父神的右边,满有权柄。
C. 救恩论
1. 因着神的恩慈,他的救赎无条件地临到人类。救恩是神给人的礼物,是客观而真实的。
2. 主观而言,救恩是圣灵的工作,人才有力量与神相遇。巴特认为,因着圣灵的工作,圣经和教会的讲道才有更新的能力,帮助听道者建立信心,藉此改变我们的生命。
六、 评价
1. 巴特的自然神观:巴特认为自然界没有任何价值和真实性,他否认任何普遍启示具有认识神的功效。很多学者反对此看法。
2. 巴特的神学方法:有人批评巴特的信心主义不能在启示的知识和理性之间建立任何桥梁,信心和理性彼此对立。
3. 巴特的人性观:巴特把人性的真实建立在神和基督里,使他轻视了自然界的程序。
4. 三而一的神观:有些学者认为巴特三而一的神观有欠周全,因为他认为圣灵的工作仅仅出现于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后的行动,圣灵是耶稣基督的施行者。巴特看来没有正视圣灵的位格和神格。
5. 巴特的神学是基督独一主义:批评者认为巴特将人的自由和意志降到次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