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课 本土宣教士的教会责任

 一、引言

1.  宣教事工涉及不同的工作,包括探讨和开发宣教工场、制定策略、传递异象、筹募经费、招募同工、培训、差遣、管理、督导、支援、关怀和评估等。这些事情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单位负责。长久来说不是一间教会可做的事工,而应由一个机关来做,这就是差会。有所谓差传事工的铁三角:教会、差会和宣教士。

2.  在初期教会,教会同时扮演差会的角色,彼得被称为向犹太人传福音的使徒,保罗则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教会分开两条路线来回应大使命。同地域同文化的福音工作可称为彼得事工,跨地域跨文化的福音工作可称为保罗事工。 

二、差遣宣教士的3种模式

A.  独行侠式

宣教士个人或与家人一起到宣教工场去,没有教会差遣,也没有差会管理。一切工作包括开发宣教工场、管理和支援,都由宣教士自己决定。

1.  优点:宣教士对一切事情有自主权。

2.  缺点:没有监管,事工和经费毋须向人负责,难以取得别人信任和经济支持。

B.  教会直差式

教会直接差遣宣教士到宣教工场,直接督导和管理宣教士,毋须涉及差会。通常有规模的宗派教会,或不想架床叠屋的教会喜欢采用这模式。

1.  优点:教会对宣教事情有自主权。

2.  缺点:并非每间教会都有能力成立差传部,或聘任专责差传的同工,以管理跨地域跨文化的福音工作。 

C.  差传铁三角式

由差遣教会、差会和宣教士合作,以分工形式差遣宣教士到宣教工场。差会负责管理及督导宣教工作,宣教士负责执行宣教职务,而差遣教会负责提供宣教支援,包括爱心关怀、经费筹募和代祷。在这种模式中,教会供应人、出钱,而差会就像是教会延伸出来的专业部门,专责代理宣教的行政、提供支援。这是西方宣教历史中一直采用的主流差遣模式,服侍跨宗派的教会。

1.  优点:有宣教负担的弟兄姊妹,可能来自不同的较小规模教会,教会资源和经验未必足够;而差会累积了很多宣教经验,  可提供跨教会(宗派)的专业代理服务。

2.  缺点:差会的一些政策和做法,未必跟教会的一致,令宣教士无所适从。 

三、中国教会宣教事工的特色

1.  缺乏堂会会籍观:因着中国教会的特殊处境,无法有会籍、会友等实践。

2.  缺乏经济支持:教会差传经费开支和奉献记录、收据等机制都未成熟。

3.  差传祷告的教育和支持不足。

4.  小结:我们内地的教会多数是教会直接差遣宣教士到工场,教会承担起教会和差会的责任,将福音传给内地未信的人。内地教会可以做的跨文化布道工作,是继续向少数民族传福音,也要以持久战的心态预备。  

四、教会的宣教责任

A.  差传教育

1.  会众需要持续、准确和有效的差传教导,才乐意参与差传事奉。

2.  差传教育的形式可包括在主日学教导差传的圣经基础、宣教士的见证分享、推广差传书籍、转发微信短文、张贴世界地图在壁报板、列出要支持的宣教工场位置、列出未得之民的数字、张贴宣教士的代祷事项等。

3.  每年举办不同主题的差传研经培灵年会。

4.  教会组织短宣队和访宣队,到工场探访宣教士和协助布道工作。访宣队回来后的分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差传教育。

5.  牧者要对会众,特别是年轻人讲述差传的机会,让他们在考虑前途时,也将全人奉献列为考虑之一。 

B.  关顾在工场的宣教士

1.  经济支持:教会要制定差传预算,有计划地分配这些金钱。教会差遣宣教士出去工场,代表教会去开荒、布道。宣教士的主要任务是传福音,教会有责任在经济上支持他们。教会按工场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教育设施、医疗和交通状况等制定财务预算,鼓励弟兄姊妹作差传奉献,让宣教士无后顾之忧地服侍。

2.  沟通:教会透过适当的媒介(信件、电邮、照片),安全地发送教会的消息和讲道、探访等,与宣教士保持联系;在节期送上礼物,让宣教士感受到属灵家人的关心。分发宣教士的代祷信给会众祷告守望。

3.  关顾宣教士在家乡的父母。 

C.  关顾述职的宣教士

1.  让宣教士在述职期间休息、与亲友相聚、在教会分享工场见证和需要、学习新的差传知识和技巧,在灵内得着更新,使他们有力量投入下一期的事奉。

2.  教会可以帮助宣教士适应家乡社会的转变,减少文化反冲击。

3.  教会可以替述职宣教士安排居所。

4.  提供教牧关顾、安慰、鼓励,辅导宣教士和家人。

5.  鼓励宣教士进修,安排入学机会和在经济上支持他们。

五、教会对宣教士的要求

1.  如果教会对宣教士的支持是有条件的,必须在政策上列明。

2.  有些教会要求宣教士定期(至少每季)与教会通讯一次或填写问卷,一段时间以后,再作出是否继续支持的决定。特别是由教会直接差遣出去的,更应保持密切联络。

3.  很多教会不准宣教士向个人或群体明示或暗示募捐,包括不许在代祷信和个人书信中提及个人的经济需要。

4.  宣教士在述职时,是休息、深造和重估事奉的时间,教会应减少对宣教士的要求。宣教士在述职期间,应至少探访资助教会一次,可以在教会的崇拜中报告工场状况、参加主日崇拜、任教主日学,甚至作教会的同工。 

六、宣教士与教会的关系

宣教士接受教会差遣去工场,代表教会去开荒和布道,有责任向差遣教会和支持者,交代工场的宣教发展状况和需要。 

A.  代祷信

1.  宣教士通常在工场忙碌地服侍,忽略与教会和支持者保持联系。由于一般人都有看不见就想不起的弱点,宣教士与教会的关系越疏离,支援就越差。反之,宣教士与教会的联系越直接和紧密,祷告和经济上的支持就越佳。

2.  如果宣教士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将有助定期写代祷信。因为在忙碌的事奉中,有可能忘记过去发生的事情;而日记有助翻查资料。堂会或差会方面,则需要有人将宣教士的代祷信,分发给名单上的代祷者。

3.  如果在敏感地区,为了保护当地的人,地名和人名都要用代号,照片要遮掩人物的面貌。并要提醒代祷者,在通信中避免提及所在地的政治和宗教情况。

4.  凡紧急的信息,要善用电子通讯工具。

5.  现今进入网络媒体时代,有些宣教士身处的地方资讯科技较发达,可以使用多元化的社交平台,向支持教会和弟兄姊妹发放代祷信。 

B.  经济上的责任

1.  宣教士要向支持者负责。

2.  宣教士要定期呈交事工报告和财务报告,列明基本收入、开支和预算。 

C.  述职

1.  述职不是放假。

2.  身心灵更新。

3.  角色和身分的调适。

4.  分享异象。

5.  争取支援。

6.  让宣教士子女认识父母的家乡。

7.  专业技能和知识上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