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课 宣读律法

一、提斯利月

1. 在尼7章,尼希米似乎已经做好筛选百姓来住进耶路撒冷城的准备,但搬迁的记载要到尼11章才出现,而献上城墙的感恩礼拜则要等到尼12章的后半段才读得到。在这之前,尼8–10章的记载显得有些出人意外。

2. 城墙完工的日期是“以禄月二十五日”(尼6:15),也就是犹太历法的6月25日。再过几天就到7月(提斯利月),是律法中重要的月份。尼8–10章记载的,就是在城墙完工后7月期间发生的事。

3. 经文本来以第一人称单数(“我”)来记载,现在改为一个客观的叙述者。这是对于7月1日发生事件的简短摘要(尼8:1–3)。

4. 尼8–10章记载的事显然不是出于尼希米的推动,他不再是主角,似乎只是参与者。此外,尼希米显然看出这事有重大的属灵意义。

二、尼8

1. 当以斯拉展开律法书的时候,群众都站起来(尼 8:4–12)。展开律法书,似乎象征着神的同在。以色列人听到律法时,清楚看见神的律法与他们过去的遭遇和目前光景之间的关联,因而忧伤哭泣。

2. 尼希米记载的这次住棚节(尼8:13–17),显然不是约书亚之后举行的第一次(历代志和以斯拉记也提到以色列人守住棚节)。经文说从“约书亚的时候直到这日,以色列人没有这样行”(尼8:17),所指的应该不是住棚节,而是指他们守住棚节的热心并感受到的喜乐,以及这次住棚节的重要象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