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里拾穗(得2章)
一、介绍拿俄米的亲人波阿斯(得2:1)
波阿斯是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戚,是同一个家族的。《和合本》说波阿斯是“大财主”,原文的意思是有分量的人,很可能是伯利恒的长老或官长。
二、寡妇拾穂恰巧到了波阿斯的田(得2:2–3)
1. 摩押女子路得对婆婆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允许了。因为她们已失去以前的产业,又没有男人,没办法赎回产业。她们就等于无家无产业的人,只好靠拾麦穗过日子。
2. 路得就去了,“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人波阿斯那块田里。路得记几次提到“恰巧”。作者巧妙地表达,从人的角度来看,很多时候就是一个机会、机缘,碰巧发生的事;但读完整本路得记后,就不难发现在这些“巧合”的机会中,都有神的手在带领和掌管着一切。
三、波阿斯厚待路得,显出真品德(得2:4–17)
A. 恩慈的问安(得2:4)
波阿斯一出现就向雇用的人问安:“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注意他是以耶和华的名问安,与拿俄米说“耶和华降祸与我”(得1:21)是对比。这是个很正面的心态。
B. 对雇工的认识(得2:5–7)
波阿斯快速认出有陌生人在田里,问:“那是谁家的女子﹖”说明他对聘用的雇工或仆人非常熟识。他认出路得,并不是因为她是唯一的女子,因为有别的女子也在那里工作。监管收割的仆人注意到路得非常勤劳,除了告诉波阿斯她是摩押女子,还说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C. 对路得正面的邀请(得2:8)
1. 实际上此时波阿斯并没有必要对着摩押女子直接说话,但他选择亲自跟路得说话,说明他没有轻视她的身分。
2. 利19:9–10说:“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利23:22同样记载“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申24:19也有这样的话:“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当摩西五经颁给以色列人的时候,他们还在旷野未进入迦南地,这时神就已吩咐以色列人应该怎样照顾孤儿寡妇、寄居的和贫穷人。
3. 按常理,主人都希望工人认真工作,收割干净;波阿斯却要路得“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去捡麦穗。
D. 对路得的保护(得2:9–10)
波阿斯没有把路得分开来对待,基本上对她像对自己的人一样,看作是请来的一分子。路得听到这番话,清楚知道波阿斯恩待她。
E. 对路得的尊重(得2:11–14)
波阿斯知道路得所做的一切,表示“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他知道自己的财富和一切来自耶和华。今天路得在他田里拾麦穗是因为波阿斯从神得到恩惠,所以他没有什么可以自夸,耶和华才是真正的帮助者。波阿斯充分表达出自己的品德。吃饭的时候波阿斯更邀请路得坐在一起。
F. 对路得作预先宽容(得2:15–16)
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摩西五经说允许穷人捡麦穗,但并没有说可以从捆中拾取。波阿斯预先宽容路得,超过律法所容许的,并说“不要羞辱她”。不但如此,他索性提供超过律法的基本要求─刻意抽出,留在地下让她拾取(得2:16)。这说明波阿斯是有意如此,让路得可以捡更多麦穗。
G. 结果(得2:17)
路得一天拾到一伊法重的麦穗(约30磅),还有吃的。作者让我们看见的是那一天的情形,但整个收割期不止一天。路得从波阿斯那里得到刻意的照顾,一天捡了大约30磅回家。
四、 拿俄米得知情况后的回应(得2:18–23)
1. 路得回到家,婆婆问“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作工呢﹖”路得就告诉婆婆在波阿斯那里作工。拿俄米听了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得2:18–20)拿俄米认出波阿斯是本族的人,是个至近的亲属,和她有亲戚关系,但她不晓得还有一位更近的亲属。
2. 路得告诉婆婆波阿斯要她“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拿俄米于是鼓励路得照波阿斯的话做,“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得2:21–22)。
3. “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得2:23)整个收割期大约3–4星期,路得就这样留在波阿斯的田里。
五、小结
1. 作者先交代路得恰巧来到波阿斯的田。在人看来是恰巧,其实这一切都是神的带领,都在神的掌管之中。从宏观看,一切事情都有神的带领。
2. 在每一方面,波阿斯都是个非常有属灵品德和属灵深度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往往超越了律法的基本要求。不是律法单单说要这样做那样做,他的做法超越了律法的基本功用。即便路得在捆中抽取,也不要羞辱她;甚至要从捆里抽一些出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这些都是超越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