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里拾穗(得2章)

一、介绍拿俄米的亲人波阿斯(得21

波阿斯是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戚,是同一家族的。《和合本》波阿斯是“大主”,原文的意思是有分量的人,很可能是伯利老或官

二、寡妇拾穂恰巧到了波阿斯的田(得22–3

1. 摩押女子路得婆婆:“容我往田去,我蒙的恩,就在的身后拾取穗。”拿俄米允了。因已失去以前的产业,又有男人,没办产业。她就等于无产业的人,只好靠拾日子。

2. 路得就去了,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人波阿斯那田里。路得几次提到“恰巧”。作者巧妙地表人的角度看,很多候就是一、机,碰巧生的事;但完整本路得后,就不难发现些“巧合”的机中,都有神的手在带领和掌管一切。

三、波阿斯厚待路得,显出真品德(得24–17

A. 恩慈的安(得2:4)

波阿斯一出就向雇用的人安:“愿耶和与你同在!”注意他是以耶和的名安,与拿俄米“耶和与我”(得1:21)是比。很正面的心

B. 雇工的认识(得2:5–7)

波阿斯快速出有陌生人在田里,:“那是家的女子﹖”明他聘用的雇工或仆人非常熟。他出路得,并不是因她是唯一的女子,因的女子也在那里工作。管收割的仆人注意到路得非常勤,除了告波阿斯她是摩押女子,还说她“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儿,常在里。”

C. 路得正面的邀(得2:8)

1. 实际上此波阿斯并有必要对着摩押女子直接说话,但他选择亲自跟路得说话明他轻视她的身分。

2. 利19:9–10:“在你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田角,也不可拾取所落的。不可摘葡萄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利23:22同样记载“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申24:19也有这样:“你在田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寄居的与孤儿寡。”摩西五经颁给以色列人的候,他们还野未入迦南地,这时神就已吩咐以色列人应该孤儿寡、寄居的和贫穷人。

3. 按常理,主人都希望工人真工作,收割干;波阿斯要路得“常与我使女在一”去捡麦穗。

D. 路得的保(得2:9–10)

波阿斯有把路得分开来对待,基本上她像自己的人一,看作是请来的一分子。路得听到,清楚知道波阿斯恩待她。

E. 路得的尊重(得2:11–14)

波阿斯知道路得所做的一切,表示“你投靠耶和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得他的赏赐。”他知道自己的富和一切自耶和。今天路得在他田里拾穗是因波阿斯神得到恩惠,所以他有什么可以自夸,耶和才是真正的助者。波阿斯充分表出自己的品德。吃候波阿斯更邀路得坐在一起。

F. 路得作容(得2:15–16)

波阿斯吩咐仆人:“她就是在捆中拾取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摩西五经说许穷捡麦穗,但并可以捆中拾取。波阿斯容路得,超律法所容的,并“不要羞辱她”。不但如此,他索性提供超律法的基本要求─刻意抽出,留在地下她拾取(得2:16)。这说明波阿斯是有意如此,路得可以更多穗。

G. 果(得2:17)

路得一天拾到一伊法重的穗(30磅),有吃的。作者的是那一天的情形,但整收割期不止一天。路得波阿斯那里得到刻意的照,一天了大30磅回家。

四、 拿俄米得知情况后的回应(得218–23

1. 路得回到家,婆婆“你今日在哪里拾取穗,在哪里作工呢﹖”路得就告婆婆在波阿斯那里作工。拿俄米听了:“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他不地恩待活人死人。”(得2:18–20)拿俄米出波阿斯是本族的人,是至近的亲属,和她有系,但她不有一位更近的亲属

2. 路得告婆婆波阿斯要她“紧随我的仆人拾取穗,直等他收完了我的庄稼。”拿俄米于是鼓路得照波阿斯的做,“跟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你在人田”(得2:21–22)。

3. “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拾取穗,直到收完了大和小。”(得2:23)整收割期大3–4星期,路得就这样留在波阿斯的田里。

五、小结

1. 作者先交代路得恰巧到波阿斯的田。在人看是恰巧,其实这一切都是神的带领,都在神的掌管之中。看,一切事情都有神的带领

2. 在每一方面,波阿斯都是非常有属灵品德和属灵深度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往往超越了律法的基本要求。不是律法单单说这样做那做,他的做法超越了律法的基本功用。即便路得在捆中抽取,也不要羞辱她;甚至要捆里抽一些出,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些都是超越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