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祭司的责任(利68–738

一、燔祭

1. 祭司/教会领袖的事奉使顺服基督的火常常在教会燃烧:

a. 保持自己对神持续的顺服;

b. 持续协助、引导他人顺服神;

c. 教导的目的─从知道行道

2. 祭司/教会领袖在上保持警醒。

3. 祭司/教会领袖有责任提醒会众在燔祭之后才献平安祭。

二、素祭

1. 是至圣的。

2. 祭司─属神的人:

a. 在神的圣洁中有份;

b. 应持守属神的

3. 必须警醒:

a. 切勿只喜爱祭司的荣耀特权;

b. 保持祭司应有的圣洁。

4. 教会领袖要确保自己时常被圣灵带领、充满。

5. 通过操练来保持圣洁:

a. 用神训练人的方法;

b. 通过,锻炼

6. 追求完全圣洁来讨神喜悦。

三、赎罪祭、赎愆祭

1. 神从人的奉献中分给祭司一部份。

2. 祭司所得直接来自神。

3. 人奉献后其财物已完全属神。

4. 警醒人勿抢夺神的荣耀。

5. 神保护祭司的职分。

四、平安祭

1. 神从人的奉献中分给祭司一部份。

2. 祭司所得直接来自神。

3. 人奉献后其财物已完全属神。

4. 警醒人勿抢夺神的荣耀。

5. 神保护祭司的职分。

五、讨论问题

1. 祭司在献5种祭时要特别警醒的是什么?

2. 这些警醒对今天的基督徒有什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