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膏立祭司(利8章)

一、祭司的职能

1. 通过祭司,人到神面前恢复关系=得救。

2. 通过祭司,人与神同行保持关系=事奉。

二、祭司/中保的设立

A. 受膏

1. 分别

2. 洁─赎罪祭

3. 圣─燔祭、素祭、平安祭

B. 受职

1. 献平安祭后获得中保资格─承接圣职之礼的羊

2. 能供职的前提是专属神圣。

a. 全人成圣:

右耳─听、心思意念;

右手─做;

右脚─行。

b. 全时间持续,才是守圣洁─承接圣职的日子满了

c. 不圣洁导致属灵的死亡。

3. 从神领受权柄。

C. 供职

1. 献祭─代祷

2. 教导

3. 判断

三、祭司/中保的工作得以完全靠主耶稣

四、作有君尊的祭司”—事奉

1. 保持关系:与神同行。

2. 献自己为祭:燔祭、素祭、平安祭。

3. 帮助他人献祭:代祷、教导、判断。

五、讨论问题

1. 神为什么设立祭司的职分?

2. 为什么说靠主耶稣祭司的工作得以完全?

3. 今天的基督徒还要持守祭司的圣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