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危机中的机遇(八)家暴虐待的牧养(二)

一、神对家庭暴力的看法

1.  神憎恶以诡诈和暴力待妻的人:“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2:16)

2.  暴力是我们内心世界的一种外在暴力反映。

3.  罪的工价就是死。所以,以暴力待配偶的,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在基督信仰的标准里,也符合离婚的要求。

二、牧养重点

A.  改变观念

改变错误的家庭伦理观念,要按照神的心意,尊重、看重人的价值,不分等级与权势。

B.  家庭内部仍需守法

不是家丑不外扬,而是要寻求帮助,甚至是法律的保护。 

C.  建立充满爱与圣洁的家庭环境

1.  操练柔和的言语─我们可能以为身体的虐待最严重,但很多研究家暴的专业人士却认为,心理虐待和语言的威吓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可能是因为这两种虐待发生的次数比较多,而且深入心灵,很难忘记。

2.  建立守望小组─协助家庭建立监督机制,以及行为后果的规定。

3.  属灵导师或夫妇的陪伴─定期探访、祷告、查经、辅导。

4.  提供庇护所─如果有条件,教会可以开放给家暴受害者作临时居所。 

三、家庭事工的参与

1.  提供婚姻辅导

2.  邀请参与特殊需要的团契

3.  给与机会作见证

4.  提供服侍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