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危机中的机遇(八)家暴虐待的牧养(二)
一、神对家庭暴力的看法
1. 神憎恶以诡诈和暴力待妻的人:“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2:16)
2. 暴力是我们内心世界的一种外在暴力反映。
3. 罪的工价就是死。所以,以暴力待配偶的,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在基督信仰的标准里,也符合离婚的要求。
二、牧养重点
A. 改变观念
改变错误的家庭伦理观念,要按照神的心意,尊重、看重人的价值,不分等级与权势。
B. 家庭内部仍需守法
不是家丑不外扬,而是要寻求帮助,甚至是法律的保护。
C. 建立充满爱与圣洁的家庭环境
1. 操练柔和的言语─我们可能以为身体的虐待最严重,但很多研究家暴的专业人士却认为,心理虐待和语言的威吓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可能是因为这两种虐待发生的次数比较多,而且深入心灵,很难忘记。
2. 建立守望小组─协助家庭建立监督机制,以及行为后果的规定。
3. 属灵导师或夫妇的陪伴─定期探访、祷告、查经、辅导。
4. 提供庇护所─如果有条件,教会可以开放给家暴受害者作临时居所。
三、家庭事工的参与
1. 提供婚姻辅导
2. 邀请参与特殊需要的团契
3. 给与机会作见证
4. 提供服侍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