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课 教会的职分(三) 

(续)

七、执事的职分

A. 执事的意义

“执事”在原文的字义是仆人。在腓11,保罗和提摩太都称为“基督耶稣的仆人”。 

B. 执事的资格(徒6章;提前3813

1. 生命的特质─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他们管理的责任,是照顾弟兄姊妹的需要,服侍要忠心。

2. 男女有分:

a. 男的作一个妇人的丈夫,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b. 女执事要端庄,不说谗言。

男女都是神所使用的(罗161;提前311)。

3. “执事”的动词是“管理”、“服侍”。使徒专心传道,就把管理饭食的工作和责任交付给执事(徒62)。 

八、今天教会中的其他职分

今天的教会有不同的职分,例:会计、主席、董事、同工等。他们需要:

1. 在公开的场合中被认可和肯定;

2. 厘清工作内容并负起责任。

九、教会其他职分的选立

A. 不同的方式

1. 由上而下的选立─天主教。由罗马大主教选立其他主教。

2. 由下而上的选举─浸信会。教会会友可以选立执事。

新约圣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对不同的做法持开放态度。

B. 圣经中的原则和榜样─整体参与

整个教会参与、投入,由教会认可和肯定(徒1152363152225;林后819)。

1. 一些模糊的经文:

a. 1423─可能是和教会一同参与,由使徒代表按立。

b. 15─不排除是整个教会投入。

2. 权柄(惩治权柄)是整个教会的(太1817;林前54),因为书信是写给整个教会,不是写给某个人。

3. 整体参与的好处:

a. 更有责任处理犯罪和惩治问题(提前519)。

b. 更加平衡。

c. 有会众的参与和同意,较容易治理(出42931;撒上7561024;王上12115)。 

C. 一些实践性的提醒

1. 任期制─有年期(每几年选立一次)。

2. 教会肯定任内的弟兄姐妹。

3. 信徒参与提名,是负责任的体制,有助教会减少独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