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下在基督里得启示

本课继续以弗所书 1:15~23 的详解,从启示的对象﹑启示的得着,启示的泉源以及启示的内容等四方面来看在基督里得启示的真理。

一、在基督里得启示(1:15-23

A. 启示的对象(1:15)

1. 要信从主耶稣;

2. 要亲爱众圣徒;

B. 启示的得着(1:16

借着不住的祷告得着圣灵的启示、光照,和充满。

C. 启示的泉源(1:17-18

三位一体的神:耶稣基督、荣耀的父、启示的灵。

D. 启示的内容(1:18-23

1. 真知道他

“知道”是头脑的、知识的、理论的;“真知道”却是心灵的、生命的、实践的。

a. 真知道神的恩召是何等有指望;

b. 真知道神的基业是何等丰盛荣耀;

c. 真知道神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i. 死里复活的大能;

ii. 荣耀作王的大能;

iii. 远超一切的大能;

iv. 降伏万有的大能;

v. 充满万有的大能。

2.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

以弗所书中提及5次(1:23,4:4、12、16,5:30);在其他书信中也提及5次(罗12:5;林前10:17,12:27;西1:24,2:19)。

a. 是生命的关系;

b. 是元首的关系;

c. 是一体的关系;

d. 是充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