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下) 在基督里得启示
本课继续以弗所书 1:15~23 的详解,从启示的对象﹑启示的得着,启示的泉源以及启示的内容等四方面来看在基督里得启示的真理。
一、在基督里得启示(1:15-23)
A. 启示的对象(1:15)
1. 要信从主耶稣;
2. 要亲爱众圣徒;
B. 启示的得着(1:16)
借着不住的祷告得着圣灵的启示、光照,和充满。
C. 启示的泉源(1:17-18)
三位一体的神:耶稣基督、荣耀的父、启示的灵。
D. 启示的内容(1:18-23)
1. 真知道他
“知道”是头脑的、知识的、理论的;“真知道”却是心灵的、生命的、实践的。
a. 真知道神的恩召是何等有指望;
b. 真知道神的基业是何等丰盛荣耀;
c. 真知道神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i. 死里复活的大能;
ii. 荣耀作王的大能;
iii. 远超一切的大能;
iv. 降伏万有的大能;
v. 充满万有的大能。
2.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
以弗所书中提及5次(1:23,4:4、12、16,5:30);在其他书信中也提及5次(罗12:5;林前10:17,12:27;西1:24,2:19)。
a. 是生命的关系;
b. 是元首的关系;
c. 是一体的关系;
d. 是充满的关系。